有關電梯大、中、小修,這些內容你必須知曉!
發布時間:2021-04-25 17:13:45 瀏覽次數:0
電梯中修的確定及項目內容
(一)電梯中修的確定條件 1) 除個別零部件在不需要拆卸的前提下,對其清洗,加潤滑油,擰緊電氣接線端其越程距離為上下端子的螺栓等外,均需進行拆卸檢查。 2) 需拆卸電梯的傳動部件和機械電氣安全裝置。需更換有異常響聲或磨損的零件,以及拆修部分電氣元件. 3) 新裝電梯在使用2年以上的且使用十分頻繁的。 (二)電梯中修項目內容 A、電梯的機械部件的中修內容 1) 清洗曳引機蝸輪減速箱和調換減速箱內的齒輪油 2) 調換曳引機蝸桿軸伸處的石棉盤根或耐油密橡膠封圈. 3) 調換曳引機蝸輪減速箱蓋與箱體之間的密封圈或重新涂抹密封膠。 4) 調換制動器閘瓦的石棉剎車帶,并調整閘瓦與制動輪的間隙小于等于0.7mm.,并使間隙均勻。 5) 調整層轎門的連動部位,調整更換層轎門的滑輪及更換門扇下端滑塊。 6) 調整電磁制動器的彈簧壓縮力。 7) 限速器上卡繩壓塊的調整或更換。 8) 調整轎廂安全鉗楔塊與導軌的間隙為2---3mm,并使間隙保持均勻一致. 9) 檢查和調整限速器鋼絲繩與安全鉗連桿的連接情況,并檢查限速器的張緊及伸長情況。 10) 調整和更換轎廂和對重的導靴和靴襯。 11) 檢查和調整曳引鋼絲繩的張緊度。 12) 檢查和調整門刀與層門機械鉤子鎖的齒合情況。 13) 修銼導軌上的刻痕,并重新校正導軌。 B、電氣部分中修項目內容 1) 檢查和擰緊各接觸器、繼電器上的接線螺栓。 2) 檢查和調整井道內各限位開關動作的可靠性及其動作位置。 3) 檢查和更換井道內各磁性開關工作的可靠性。 4) 檢查和更換轎廂操縱箱、各層廳外的召喚按鈕箱上的按鈕元件、開關、及電氣元件。 5) 動力回路和信號照明回路的絕緣電阻的測量和處理。 6) 檢查和調整門保護、光電保護器和超載、滿載的動作可靠性。 7) 檢查和更換旋轉編碼器。 8) 檢查電梯的起制動舒適感和平層準確度。 在以上項目中有60--70%需予以檢查、更換和調整的,則可算電梯的中修程度 電梯大修的確定及項目內容 (三)電梯大修項目的內容 A、電梯大修項目的確定 1)電梯已經中修2次以上的; 2)電梯雖未中修,但電梯已經使用3—5年的。 3)電梯發生過重大事故,其主要部件嚴重受損的。 B.電梯的機械部件大修項目內容 1) 蝸輪減速器的拆修。 2) 調整和鏟刮蝸輪蝸桿齒側間隙。 3) 調整和更換蝸桿軸伸出端的軸承及石棉盤根或橡膠密封圈。 4) 更換蝸桿軸的后門頭平面軸承。 5) 如蝸輪減速箱的箱體、箱蓋鑄件有嚴重變形或有裂痕,應更換或修補。 6) 電磁制動器的拆修。清洗、更換剎車皮,調整間隙。 7) 若曳引電動機有有異常摩擦聲,起制動電流明顯增大,軸向竄動增大,空載電流增大,則應更換同型號、同規格的電動機。 8) 限速器的拆修和動作速度的整定并加封記。 9) 限速器鋼絲繩的清洗,截去伸長部分,并檢查和潤滑張緊輪的傳動部分。 10) 調換安全鉗的楔塊,并調整其與導軌面的間隙均勻,并保持間隙在2—3mm之內。并用檢修速度試驗安全鉗動作的可靠性。 11) 清洗導軌,更換嚴重變形的轎廂導軌,或用增加導軌支架的方法調整其垂直度和平行度。 12) 轎廂的整形和更換嚴重變形的轎壁。 13) 拆修自動門機或更換同型號同尺寸自動門整機或更換門電機。 14) 整修或更換轎內裝潢。 15) 調整層轎門的連動性,檢查和調換層轎門滑輪和調換嚴重變形的層轎門門扇。 16) 更換或重新車削導向輪、曳引輪的繩槽,拆洗其輪軸,更換并潤滑軸承。 17) 徹底檢查并清洗油壓緩沖器,更換緩沖器油。 18) 檢查轎廂的滿載和超載裝置動作可靠性。 19) 轎廂及層轎門的噴漆。 20) 調整和更換轎廂、對重的導靴及其靴襯。 21) 截短伸長的曳引鋼絲繩或更換斷絲嚴重的曳引鋼絲繩。 C、電梯的電氣部分的大修項目 1) 更換控制屏上的繼電器、接觸器或控制屏重新接線。 2) 由于電梯控制功能的增加而重新調換控制屏。 3) 調整和更換個別層樓的門電鎖結點或開關。 4) 調整井道各限位保護開關的動作位置,并更換開個別關元件。 5) 轎內和層外各層的操縱箱、按鈕箱中的元件及布置線的整理等。 6) 更換電線管(槽)內的導線(包括動力線)。 7) 檢查動力線路、信號線路、照明電路的絕緣電阻。 8) 檢查和更換隨行電纜的斷股或外表老化的電纜線。 9) 檢查和更換信號指示系統的功能及元件。 10) 檢查和更換井道內的磁性開關的動、靜觸頭。 11) 檢查和調整更換有嚴重燒蝕的主電源開關及熔絲等。 12) 檢查和調整電梯整機性能,使之達到原設計要求。 13) 檢查和調整電梯的各項功能,使之達到原設計要求。 上述各項各條中有60—70﹪需予以檢查、更換、調整的則即可屬電梯大修的程度 D、《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》京房地修字〔1998〕第799號文件自1998年9月日起試行。該標準規范了房屋及其設備的小修內容、質量標準及服務時限,下面將住宅電梯小修服務標準摘錄如下: